民間借貸應該掌握哪些環節
發布時間:2026-10-06 16: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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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近年來,我國城鄉居民之間因相互借貸引發不少糾紛,作為借貸方,如何依法進行借貸活動并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別是《合同法》規定,應注意以下五個問題:
(一)要簽訂書面借貸合同。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公民之間的借貸合同為不要式合同,當事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在進行民間借貸活動中,出借人最好與借款人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二)要寫全借貸合同的內容。不但要寫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擔保等條款,還要寫明還款的方式以及不能按期還款時擔保方應承擔的連帶經濟責任。另外,合同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范。
(三)要遵守國家法定利率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利息不受保護。”鑒此,民間借貸投資者在書面約定利息時,要注意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家有關限制借貸利率的規定,即最高不能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同時,也不得規定復利。
(四)要落實好借貸擔保對象。民間借貸的借款,有不少償還能力有限。即使有償還能力,但未來情況的變化也有許多不確定性,所以,最好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而且,還要對保證人的擔保能力進行必要的調查了解。如果進行財產抵押,還要向法定的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五)要重視借款期限屆滿時的債權保護。借款保證人的擔保責任,也有法定的時間約束。我國法律規定,出借人請示債權保護的訴訟時效為2年。顯然,超過了法定的訴訟時效,就不能得到法律保護。因此,如果屆滿時,借款人確實無能力償還借款及其利息,出借人就應在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無保證人的,則應在訴訟時效屆滿之前,讓借款人出具還款計劃。這時,因借款人還款計劃的訂立而中斷的訴訟時效,就可以重新計算。
(一)要簽訂書面借貸合同。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公民之間的借貸合同為不要式合同,當事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在進行民間借貸活動中,出借人最好與借款人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二)要寫全借貸合同的內容。不但要寫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擔保等條款,還要寫明還款的方式以及不能按期還款時擔保方應承擔的連帶經濟責任。另外,合同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范。
(三)要遵守國家法定利率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利息不受保護。”鑒此,民間借貸投資者在書面約定利息時,要注意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家有關限制借貸利率的規定,即最高不能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同時,也不得規定復利。
(四)要落實好借貸擔保對象。民間借貸的借款,有不少償還能力有限。即使有償還能力,但未來情況的變化也有許多不確定性,所以,最好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而且,還要對保證人的擔保能力進行必要的調查了解。如果進行財產抵押,還要向法定的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五)要重視借款期限屆滿時的債權保護。借款保證人的擔保責任,也有法定的時間約束。我國法律規定,出借人請示債權保護的訴訟時效為2年。顯然,超過了法定的訴訟時效,就不能得到法律保護。因此,如果屆滿時,借款人確實無能力償還借款及其利息,出借人就應在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無保證人的,則應在訴訟時效屆滿之前,讓借款人出具還款計劃。這時,因借款人還款計劃的訂立而中斷的訴訟時效,就可以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