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填報方式選擇哪個 詳細情況是這樣的
發布時間:2026-10-23 04: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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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每年的3月至6月都是要金額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一般情況下是需要通過個人所得稅APP來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的申報,申報之后預繳了個人所得稅的,就會根據實際的納稅額進行多退少補。個人所得稅填報方式選擇哪個?一起來了解一下。
個人所得稅填報方式選擇哪個?
個人所得稅填報方式有兩種,其一是通過扣繳義務人進行申報,其二是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這兩種方式是可以任意選擇的,對個稅申報并不會有任何本質上的影響,主要就是會對個稅抵扣的時間有一定影響,前者是按月,后者是按年。
通過扣繳義務人就是通過自己在職公司來進行申報的,是按月抵扣的,每個月都是可以享受到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如果是通過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則要等到次年進行申報,并且是需要納稅人自行來操作申報的,申報之后國家會對實際的納稅金額進行多退少補。
兩種不同的申報方式的優缺點各有不同。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的話,可以按月申報并且是直接由公司代為申報,比較省事,但是可能會涉及到個人的隱私問題;如果是綜合所得在年度自行申報話就不會有隱私問題,但是需要用戶自己申請。
需要注意的,用戶一旦選擇好個人所得稅填報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是不能更改的。不管是選擇哪種方式,只要納稅人是有這項實際支出的,都是可以用來抵扣相應的納稅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