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死亡通知單2020年(崔永元遭死亡威脅)
楚天都市報11月13日訊(記者余皓 通訊員楊儀 喻翰林)11月10日上午,首屆明法杯法律辯論賽校際賽在武漢工程大學模擬法庭成功舉行。本屆辯論賽由武漢工程大學法律援助中心主辦,武漢體育學院辯論社、東湖學院文法學院辯論隊和江漢大學文理學院法律服務協(xié)會承辦,采取一隊四人4v4的標準辯論形式,以“以辯明法,以法明理”為主題進行辯論。
此次比賽共分初賽、逆襲賽、決賽三部分。
初賽第一場由武漢體育學院對陣江漢大學文理學院,雙方就“非監(jiān)護人的親戚搶孩子是否適用于拐騙兒童罪”這個論題進行了激烈的辯論。武漢體育學院以“親戚與常人無異,適用于拐騙兒童罪”“刑法的不以犯罪者的身份判定罪責”破題,闡述己方觀點。而江漢大學文理學院則用“親戚”“孩子”等詞匯聯(lián)系家庭婚姻關(guān)系,以刑法的公法性闡釋。最終由江漢大學文理學院獲得頭籌。
在接下來的第二場比賽中,東湖學院與武漢工程大學就“面對崔永元遭受死亡威脅這類事件,我國增設恐嚇罪(保護)是否必要”展開了激烈的爭論。東湖學院以“法義”與刑法與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沖突立論。而武漢工程大學則以“已有對恐嚇行為系統(tǒng)的法律規(guī)制,無需另立新罪”的核心論點站穩(wěn)腳跟,獲得勝利。
在下午的逆襲賽中,圍繞“滴滴打車APP平臺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這個辯題,雙方進行了激烈的交鋒。武漢體育學院闡釋了“社會責任”對于企業(yè)的重要性,強調(diào)一味的罰款并不能得到有效的規(guī)制,而且滴滴平臺與乘客合同內(nèi)應為居間合同,不負有賠償責任。而東湖學院在“賠償責任”四字上大做文章,認為在法定義務上,平臺就應合理賠償。
決賽則以“經(jīng)稅務機關(guān)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交應納稅款,繳納滯稅金,已收行政處罰的,可免于刑事責任”的條款為辯題。正方武漢工程大學代表隊由司法行政方面解決移送難的問題,社會經(jīng)濟方面彌補稅收漏洞,法理層面刑法的謙抑性特征,民眾思想上社會普法的落后四個方面深刻闡釋了我們應該支持“初罪免責條款”。反方江漢大學文理學院代表隊則舉出生活實例,以民眾思想層面立論。
經(jīng)過4場激烈的比賽,最后,武漢工程大學代表隊榮獲冠軍,江漢大學文理學院代表隊斬獲亞軍,東湖學院代表隊以及武漢體育學院代表隊獲得優(yōu)秀獎,最佳辯手獎項由武漢工程大學代表隊喻翰林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