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申請條件有哪些 有以下三點
發布時間:2026-10-17 00: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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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加大住房公積金同住房保障、住房租賃等政策協同聯動,創新建立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新機制新模式,進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公積金解決住房問題。那么成都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申請條件有哪些?
成都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申請條件有哪些?
按月直付房租是指租住試點項目住房的繳存人,可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服務協議,授權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劃轉給運營企業用于支付房租。申請條件有以下三點:
【1】本市無房:繳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
【2】繳滿3個月:繳存人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3】合同已備案:租賃本市按月直付房租試點項目住房且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
滿足以上條件,繳存人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或前往成都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申請簽訂《服務協議》,在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有效期內提出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在每月約定提取日期前,繳存人應關注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若賬戶余額不足以支付當月應付租金的,應及時向運營企業支付差額部分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