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稅款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從稅務機關取得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委托代征類的手續費返還,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需要。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 (財行〔2019〕11號):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和委托代征(簡稱“三代”)單位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單獨核算,計入本單位收入,用于與“三代”業務直接相關的辦公設備、人員成本、信息化建設、耗材、交通費等管理支出。
因此從稅務機關取得“三代”手續費返還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品稅悅補充1:
根據2018年9月7日財政部會計司發布的《關于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有關問題的解讀》關于代扣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的填列規定,企業作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收到的扣繳稅款手續費,應作為其他與日常活動相關的項目在利潤表的“其他收益”項目中填列。
一品稅悅補充2:
事實上,手續費的返還不僅限于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其范圍還比較寬泛,具體如圖所示。
1、代扣代繳稅款
企業按照法律規定代扣代繳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都可以申請手續費返還。比如,你代扣代繳非居民企業的增值稅、所得稅這些都可以按時實際入庫的比例申請手續費。
2.代收代繳車船稅
這張*****,備注了車船稅1800元,這種發生在我們在保險機構購買車輛保險時候,保險機構會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產行為稅司關于營改增后落實好車船稅征管中有關*****信息工作的通知》(稅總財行便函〔2016〕46號)規定,在增值稅*****備注欄中注明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信息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滯納金、合計等。納稅人取得保險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可以作為費用報銷依據。
這種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也可以向稅務局申請手續費返還。
3.委托代征印花稅
這張*****含稅價只有69870.90,備注上還列明了印花稅29.7。怎么來的這個金額?
票面國內運輸服務59468.31*萬分之五=29.7,按照票面國內運輸服務的不含稅金額乘以印花稅稅目貨運運輸合同的稅率萬分之五。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規定了,鐵路運輸企業受托代征的印花稅款信息,可填寫在*****備注欄中。
這個就是就是委托代征。鐵路部門也可以就此向稅務局申請手續費。
以上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和委托代征(簡稱“三代”)單位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均計入本單位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直接減免的增值稅稅款,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需要。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本條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于***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
因此享受減免稅的增值稅稅款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即征即退的增值稅稅額,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分情況。特殊情況下不需要,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規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由企業專項用于軟件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并單獨進行核算,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因此除上述條件以外的即征即退增值稅稅款,均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品稅悅補充:賬務處理:
計算應退增值稅:
借:其他應收款-即征即退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或者其他收益
收到退的增值稅: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即征即退增值稅
說明:即征即退是指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征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納稅人的一種稅收優惠。
我們平時聽的最多的其實就是軟件行業的即征即退政策。
財稅[2011]100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稅率「現為13%」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四、增值稅加計抵減進項稅額部分,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需要。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一、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由于增值稅加計抵減形成的收益不屬于不征稅收入范圍,因此應計入應稅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品稅悅補充:關于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加計抵減平時做個備查臺賬就行,有了應交稅款,需要實際繳納增值稅時,再用加計抵減。
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其他收益 (按10%或15%加計抵減部分,直接抵減的是應納稅額)
銀行存款
五、收到增值稅留抵退稅稅款,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不需要。退還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不需要計入收入總額,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由于增值稅留抵退稅稅款屬于對可結轉抵扣的進項稅額的退還,不涉及收入確認,不屬于企業所得稅征收范圍。
一品稅悅補充:
企業收到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款,賬務上沖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影響企業利潤總額,因此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在實際取得留抵退稅款時,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會計分錄:
參考《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退還集成電路企業采購設備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通知》(財稅〔2011〕107號)第三條第二項規定,企業收到退稅款項的當月,應將退稅額從增值稅進項稅額中轉出。收到退還的期末留抵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六、取得的出口退稅款,是否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
答:不需要。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本條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于***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
企業取得的出口退稅款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品稅悅補充:
根據財會2016 22號文件規定,實際收到出口退稅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出口退稅款”科目,之前都是用“其他應收款”進行核算,大同小異,沒有實質區別,都是不計入企業的收入,不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財會2016 22號文新增設了“應收出口退稅款”一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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