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假黃金騙貸案給銀行業敲響了啥警鐘?
據悉,銀監會近日做出通報,陜西、河南銀監局依法查處了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質押貸款案件。該案的涉案者以純度不足的非標準黃金做質押物,騙取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190億元貸款。為此,銀監會對兩地涉及該案的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計罰款5250萬元,并處104名責任人以金額不等的罰款。
此案發生于2016年5月,有個叫做張青民的人,他將一筆約2000萬元的黃金給了潼關信合(陜西潼關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做質押貸款。也就是張青民把一批黃金放在銀行跟銀行借了錢,后來逾期了,潼關信合就找他,張青民借打電話機會逃脫,從此杳無音信。
無奈之下,潼關信合決定處置這批質押黃金,但在處置過程中發現黃金有摻假問題,遂將此事層層上報。結合案件情況,陜西、河南銀監局迅速組織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全面排查,發現多名外部不法人員橫跨陜西、河南兩省,以純度不足的非標準黃金做質押物,騙取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190億元貸款。該項驚天大案于是就浮出水面。
同樣中招的還有一家金融單位,叫西安市長安信合(西安市長安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涉案人張青民借用了大概70多個人的身份證,同樣用摻假黃金作為抵押騙貸方式,向長安信合騙貸超過14億元。實際上,這些摻假黃金外觀上和真黃金無二,很難鑒別,制假手法十分專業,似乎幕后有專業企業在提供幫助。
于是,辦案機關就發現了一家金礦企業——博源礦業。工商登記信息顯示,博源礦業位于河南省靈寶市,成立于2007年4月19日,注冊資本9000萬元,股東為張淑民、王學文、徐建波、夏進友、趙發平和張福運,張淑民為董事長。張淑民是張青民的兄長,也是博源礦業的實際控制人。
早在2005年,張淑民這一伙人在經過長時間摸索后,研究出黃金摻假的配方:將鎢塊放置黃金中間,就能騙過普通的儀器檢測,加之博源礦業是煉金企業,透支信譽獲取銀行信任,以此套取大量現金用于投資。鎢的價格1000克300塊錢,黃金大概是1克300塊錢左右。
也就是說,在這些假黃金中,鎢的含量占62%左右,黃金約占38%。只要金磚外表是標準金,里面則裹包著鎢塊,就能騙過普通檢測儀器,如不進行打鉆和熔煉的檢測方法,很難發現此秘密。
實際上,黃金摻假案件主要發生在綿延于靈寶市和陜西省渭南市潼關縣南部的小秦嶺金礦區并不奇怪。而且在靈寶及潼關當地,個人黃金質押貸款是普遍情況,但一般都是用真的黃金去質押貸款。比如說我手頭有黃金,現在著急用錢,我就把黃金押到銀行,銀行放貸給我,將來等我資金足夠時,我再把黃金贖出來。
此外,靈寶市用實物黃金作抵押貸款的資本運作模式并不少見。假如每克黃金250元,250萬元即可購買1萬克黃金,將1萬克抵押給銀行,以質押率下浮20%計算,可獲得200萬元的貸款。再用200萬元可收購8000克黃金,再將8000克黃金抵押給銀行,又可獲得160萬元貸款。以此循環,250萬元可撬動價值約1200多萬元的黃金,形成近五倍的杠桿。若是再用摻了假的黃金去銀行循環質押貸款,短時間內套現可使杠桿率成倍放大。
早就在7年前,黃金市場價格一路攀升,質押在銀行的黃金隨之增值,不僅可以抵消貸款利息,還能帶來豐厚利潤。在利益驅動之下,博源礦業的一些股東就開始了黃金摻假模式,往往也能從銀行順利套取巨額資金。
而最近幾年,河南地區的銀行,現在已不允許“吊水法”(通過金融密度來檢測真假)等用土辦法來檢測黃金,并要打鉆檢測,所以在河南抵押難度越來越大,無奈之下,這批造假者就跑到了鄰省陜西省去鉆空子騙取貸款了。
事實上,此次190億黃金大案涉案人數之多,牽連銀行數量之廣,影響之大都讓整個金融業震驚不已。該案暴露出上述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存在諸多缺陷,給我們帶來很多反思:
首先,貸款“三查”形同虛設。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貸前調查不盡職、貸款審查不嚴格、貸后管理缺位,部分基層機構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有章不循、違規操作,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如果銀行在黃金抵押貸款的事前、事中、事后都有強力監管,那么涉案人員就很難得到便宜,一有違規行為馬上就會停貸、嚴查。
再者,押品管理嚴重失效。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貸款質押物的檢測及價值評估存在重大紕漏,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如果當時銀行在檢測質押黃金時就直接使用打鉆檢測,那么我國的銀行業也不蒙受如此巨大的損失。
最后,部分銀行盲目信貸擴張,對風險防范意識還不夠。之前,銀行業金融機構過度追求業務發展規模和速度,不了解自己的客戶,不能穿透業務風險,部分機構違規開展業務審批,重要崗位未形成有效制約,內控審計作用缺失。
自2017年12月以來,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銀監會已經對外披露4起涉案金額巨大、涉及銀行眾多的惡性大案。為了防范潛在的金融風險,監管部門對于銀行業亂象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尤其是對于大案要案將堅持依法、頂格處罰,不設上限。類擬大案將受到根本控制,可以預見監管高壓還將一直持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