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縣金融辦 縣人民法院 縣公安局 人民銀行武山支行 縣信用聯社關于催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的公告
武山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武山縣人民法院 武山縣公安局 中國人民銀行武山縣支行 武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關于催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的公告
為切實凈化全縣金融生態,規范金融秩序,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強化依法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工作的有關要求,開展武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武山縣信用聯社)不良貸款清收活動,清收全縣農村信用社到期、逾期貸款。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收對象 武山縣信用聯社所有到期、逾期貸款(含貸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貸款)的所有借款人及擔保人,各類企業、村組集體經濟組織、事業單位、國家公職人員、個體工商戶、農戶及其他自然人等信貸客戶。
二、清收步驟
(一)公告催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所有到期、逾期貸款的債務人應主動到武山縣信用聯社各營業網點或登陸甘肅農信手機銀行歸還貸款本息。對借款負有擔保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應督促債務人積極償還貸款本息,在債務人無能力全額清償貸款本息時,應依法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避免被起訴后,在承擔貸款本息的同時,再承擔訴訟費用,甚至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二)上門催收。對未在規定期限內主動償還的,武山縣信用聯社將組織全體員工,對逾期拖欠貸款本息客戶進行逐戶上門催收,發出催收通知,并在其所在村莊(街道、小區)張貼催收公告,如催收后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償還,將依法采取相應措施。對在清收工作中不予以配合的客戶,依法對其在電視臺、報刊、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予以曝光。
(三)電話催收。武山縣信用聯社將對逾期債務人及其財產共有人、擔保人及其財產共有人進行電話催收。
(四)行政催收。對催收后仍未在規定期限內還清拖欠貸款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職人員,武山縣信用聯社將上報武山縣化解農村信用社風險工作領導小組,由縣紀委監委,組織部、法院、公安等部門,采取單位約談、聯合懲戒等措施清償債務。
(五)依法催收。未主動歸還貸款本息或未協商還款事宜的,武山縣信用聯社將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依法提起訴訟;對騙貸、賴債戶和逃廢金融債務的單位和個人,堅決依法向公安機關移交進行立案查處。
三、違約后果惡意拖欠武山縣信用聯社借款的債務人(含借款人與擔保人)將承擔以下后果:
(一)武山縣信用聯社將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查封其名下財產,并依法提起訴訟,同時上報列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并通過電視臺、報刊及微信公眾平臺等多方位周期性公示曝光。
(二)對法院生效裁判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未自覺履行還款義務的,直接申請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將依法予以司法拘留,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銀行存款、支付寶、微信、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賬戶,對其抵押物、名下車輛、房屋等財產進行強制查封拍賣,并納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庫(俗稱“老賴”黑名單系統),通過各類新聞媒體對債務人進行公開曝光,“老賴”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將被限制乘坐飛機、高鐵、住星級酒店等高消費,禁止購買不動產或新建、擴建裝修房屋,限制子女上學、參軍、報考公務員等。
(四)對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的,由公安機關以貸款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四、溫馨提示 請各位借款人(擔保人)維護珍惜自己的信用記錄,提前籌措資金,盡快償還不良貸款本息,避免給自己的聲譽和經濟帶來損失,失信、賴賬、騙貸等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如有疑問,可以到武山縣信用聯社各營業網點現場或電話咨詢0938-3420779。
特此公告。
武山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武山縣人民法院
武山縣公安局
中國人民銀行武山縣支行
武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