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宅基地城市兒女可繼承之后,將試點宅基地抵押貸款
以前總有人說,城市的房子可以貸款,農村的房子卻不行,如今用農房貸款這一期待馬上就可以成為現實了。
近期,農業農村部在其網站公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5359號建議的答復摘要,對于代表提出的賦予農村宅基地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等問題進行了回答,其中一項就是對于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的試點。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農房同樣也是。近年來,部分地區已開始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探索宅基地權益保障方式,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
據了解,2015年以來,人民銀行牽頭在全國59個縣(市、區)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
農民住房抵押貸款有什么流程?
1、借款人要到當地的農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
2、借款人要提供農村房屋抵押貸款的相關資料,信用社信貸員將會到農戶家里進行資料核實。
3、當地的房管局對抵押的房屋進行評估,信用社審核評估報告,若審核通過,雙方簽訂貸款合同。
4、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信用社發放貸款。
而當前,即將開始新一輪農村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在防范風險、權屬清晰和保證農民有穩定住所前提下,探索賦予農民住房財產權(含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融資功能。
因此,各位老家有房、有宅基地的朋友便可考慮將農房抵押或采取自營、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餐飲民宿、文化體驗、電子商務等鄉村產業。
隨著鄉村的發展,積極村集體成員的增加,確實很多鄉村存在“人多地少”的問題,因此,有相關政策表示,在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戶有所居”雖然沒有明確指向,但是大概率是指城鄉合并后的小區樓房,不過樓房也就沒有宅基地概念了,僅有房屋所有權,但仍然是可以抵押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