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計準則開辦費及籌備期間會計處理?
發布時間:2026-10-18 16: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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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新會計準則開辦費及籌備期間會計處理?
在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屬于開辦費的全部計入開辦費,按年進行攤銷即可,下面具體介紹一下:
1、開辦費是指企業籌建期間所發生的,不計入有關資產成本的各項費用;
2、開辦費的內容包括:籌建期間的工作人員的工資、辦公費、差旅費、培訓費、印刷費、銀行借款利息、律師費、注冊登記費、匯兌凈損失、以及其他不能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支出;
3、開辦費應當在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取得營業收入時停止歸集,并同時開始攤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攤銷。根據你上述的資料,該公司尚未取得收入,故還在籌建期間,直至第一筆收入確定時,籌建期結束,開辦費即止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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