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班子排名順序(省委常委有幾人?都擔任哪些職務?)
省委常委是一個省的核心決策班子,討論決定一個省的重大問題、重點工作、重要干部任免,屬于黨內的高級干部。
那么,一個省都有幾位省委常委?都擔任哪些職務呢?
首先,介紹一下“省委”和“省委常委”的有關概念。
省委的全稱是“中共**省委員會”,是黨設在省一級的組織,在全省范圍內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省委由“省委委員”和“省委候補委員”組成,并不是一個常設的領導組織,一般通過每年2次的“省委全會”履行職責。
省委的常設領導機構叫做“省委常務委員會”(簡稱:省委常委會),其成員叫做“省委常務委員會成員”(簡稱:省委常委),由“省委全會”從“省委委員”中選舉產生,一般應當干滿1屆。
當然,目前干部調動較多,在省黨代會閉會期間,省委常委也可以由中央直接任免。
另外,省委常委由“書記、副書記、普通常委”組成,作為法定的領導職務,有對應的行政級別。
其中,書記自然是正省(部)級,副書記、普通常委是副省(部)級(擔任省長的副書記除外)。
其次,介紹一下“省委常委”的人數。
根據《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的規定,省委常委的名額為11至13人,個別地方需要適當增減的,由黨中央決定。
目前,全國31個省級行政區劃中,僅新疆、西藏兩個自治區的常委名額會多一些,達到15個,包括1位書記、4位副書記、10位普通常委。
除此之外,其他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常委名額都是13個,包括1位書記、2位副書記、10位普通常委。
最后,介紹一下省委常委擔任的具體職務。
先介紹一下29個普通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一,省委書記肯定是專職的,主持省委的全面工作。
第二,排名第一的副書記固定擔任省級政府正職,主持省級政府的全面工作。
第三,排名第二的副書記主抓黨建工作,也可以兼任下面的職務。
第四,肯定入常的職務有:
1、省級政府常務副職;
2、省紀委書記;
3、省會城市的市委書記;
4、計劃單列市的市委書記;
5、省委組織部部長;
6、省委宣傳部部長;
7、省委統戰部部長;
8、省委政法委書記;
9、省委秘書長;
10、戎裝常委:即省級軍區的代表,司令員或政委都可以擔任,不作強制要求,一般由資歷較深的主官擔任。
由于計劃單列市僅存在于5個省份,加上副書記也可以兼任某個職務,那么,一個省還有1-2個名額,可能入常的職務主要有以下幾類:
1、省內副中心城市(經濟強市)、重要紅色城市的書記:如江蘇蘇州、陜西延安的書記等等。
2、國家級新區的黨委(黨工委)書記:如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重慶兩江新區的書記等等。
3、政府排名第二的副職:常見于北京、上海。
4、教育工委書記:常見于北京、天津。
5、總工會主席:極個別省份會出現,如現在的新疆。
再介紹一下新疆的情況:
新疆的4位副書記中,排名第一的固定擔任政府正職;排名第二的固定擔任兵團政委,明確正省(部)級;排名第三、第四的副書記則沒有固定的職務。
最后介紹一下西藏的情況:
西藏情況非常特殊,4位副書記中排名第一的擔任人大常委會主任;排名第二的才擔任政府正職;排名第三的叫做常務副書記,負責黨委日常工作;排名第四的副書記一般兼任政府常務副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