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多久會被列入失信人名單 來看重要的時間節點
很多貸了款的用戶因為一些原因逾期了,會擔心自己被列入失信人名單。那么一般情況下逾期多久會被列入失信人名單?了解這個時間點對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就來看一看吧。
逾期多久會被列入失信人名單
一般來說,征信逾期3個月或者3個月以上的,有可能會被列為失信人。
但是,除了逾期時間之外,還需要滿足其他的條件,例如:逾期金額超過5萬元,被銀行多次催收人仍不還款,以及拒絕法院的強制執行等,這些人才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假如不存在上述惡意逾期的行為,則被認為是不守信用的人。
逾期到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的過程
1、逾期催收過程
在逾期之后,貸款機構會展開催收工作,催收措施和催收力度會因逾期時間的長短而有所差異,一般情況下,會持續催收3個月以上。如果在這3個月內,借款人仍然不付款,而貸款機構的催收又沒有任何作用,一般就會進入司法訴訟。
2、法律訴訟過程
在正式開庭之前,一般都會有一段訴前的調停,如果雙方都同意調停,那么就不需要開庭和判決了,只需要履行和解協議。如果沒有和解的話,一般都是一個月后的事情了。
開庭審理并判決,判決書送達當事人之后,當事人通常有15天左右的上訴期,如果超過15天不上訴,那么一審判決書就會自送達之日起生效,被執行人要在生效法律文書載明的限期內履行償還義務。
3、不履行義務的過程
如果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是:
(1)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被執行人才會被列入失信人名單,接受公開信用懲戒。
所以,在逾期3個月后就有可能會被列入失信人名單。如果在逾期后可以還款,那么貸款機構一般不會起訴用戶,就不會被列入失信人名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