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判17年9個月是真的嗎(吳亦凡判幾年有期徒刑)
盼望著,盼望著,在汪小菲攪亂內娛的一池春水之后,全網網友都熱切關注的吳亦凡案終于出一審判決了,除了強奸和聚眾淫亂之外,他還有偷稅漏稅的問題。
北京朝陽法院的通報很短,但信息量很大,有兩大亮點不得不說:
第一大亮點,因為吳亦凡是加拿大籍,所以通報特意指出,“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旁聽了宣判”,而在判決中也特意指出“附加驅逐出境”。
外國人也要遵守中國的法律,蹲大牢是主刑,驅逐出境是附加刑,所以要先執行主刑、再執行附加刑,先坐牢,再趕出中國!
被趕出去之后,十年內都不準再入境,十年之后即使再申請也會比一般人嚴格很多。
說起來,到現在還有很多鯢姐姐、也就是吳簽的粉絲,還在堅信吳簽是被冤枉的,emmm……有網友開玩笑說,吳簽可以開與眾不同的粉絲見面會——探監??!
不過……探監好像也沒大家想象中那么簡單吧,需要授權委托簽名啥的,可不是粉絲想見就能見的,真那么想見……不如考獄警……
這一次,有多少網友跟我一樣,真誠感謝吳簽為我們普法!
第二大亮點,是關于稅務部分,也特意提到,“堅決維護我國稅收主權”。
近年來,娛樂圈里因為偷漏稅而涼了的明星不少,但都是中國籍,這是首次外籍明星被通報,所以北京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特意點明,只要在中國賺錢,管你是不是外國人,都得依法納稅!
這一點,后續會詳解。
同時,熱情高漲的吃瓜群眾,也爭先恐后提出了各種問題。
一、外國人坐牢和中國人一樣嗎?
自從吳簽進去之后,大家對看守所和監獄的環境就格外好奇,最開始大家都以為他要在里面踩縫紉機,但是最近聽說天堂傘也有一部分是監獄里的服刑人員做的之后,大家不禁暢想:或許吳簽會去做傘呢?
有傳言說外籍有專門的監獄、不勞教,我覺得這個比較假。
不過,目前還只是一審,判決是否生效還要看吳簽是否會上訴,通報里沒有提這一點。
刑事案件提出上訴的期限是十天,如果十天后他還沒上訴,那么就是這個結果了。
因為他已經羈押一年多了,可以抵刑期,所以實際坐牢應該不需要滿13年,而減刑則最多只能減一半,并且這方面規定越來越嚴格,估計他減不了那么多。
另外,有傳言稱,他在國外也同樣有“選妃”,所以加拿大那邊也有人以強奸罪名起訴吳簽,如果是真的,他很有可能在中國坐完牢再回加拿大接著坐……
中國蹲 中國蹲 中國蹲完加拿大蹲
余生請多坐牢!
假如是真的……
【全球巡回坐牢】,這待遇恐怕也是明星中的第一人了。
二、兩年前的強奸罪上哪兒找證據?
當初除了都美竹之外的另一位報案人一甜,幾天前曾發過微博,根據她透露的信息,其一,有未成年受害者家長報警,其二,吳亦凡方給中間人及受害者轉賬的記錄被查到。
一甜還提到,中間人從2019年底至2021年初給他介紹了不下6個不超過20歲的女孩子,注意,這還只是一甜知道的!或許還有她不知道的、甚至或許不止有一個中間人。
涉及未成年人,這就十分惡劣了。
都美竹的最新微博也提到,做了兩個月的筆錄。
另外,坊間傳言,吳簽的經紀人當初為了控制他曾經拍下過犯案過程,這個是真是假就不得而知了。
三、“聚眾淫亂”的“眾”,還有誰?
令網友意外的是,除了眾所周知的強奸之外,吳亦凡還犯下了聚眾淫亂罪。
通告中寫的是,吳亦凡“伙同他人”淫亂,那么他伙同的“他人”,究竟是指誰呢?
大家一直心心念念地希望吳簽在里面能“戴罪立功”,畢竟,作為大明星,他做很多事情都要通過中間人,甚至還有可能跟圈子里的朋友一起玩,所以假如他交代出更多人、甚至更多明星,或許有可能減刑呢! (減刑條件↓
一甜也提到,吳簽的媽媽也被逮捕了,既然轉賬記錄都能查到,那么,抓住中間人并不難。
可是目前看來,讓人有點失望,好像并沒有其他明星被波及。
倒是一甜提到,中間人和樂華的兩個藝人有合作,但是并未直接點名究竟是哪兩個藝人……
就希望警察能夠給力一點,拔出蘿卜帶出泥,好好整頓一下娛樂圈吧!
四、為什么只查2019-2020年間的稅務?
一開始看到吳簽偷逃稅款0.95億、其他少繳稅款0.84億,已經被薇婭養大了胃口的我還有點飄:這點錢,少得不太符合大家對前頂流的認知??!
后來再仔細一看,原來查的只是2019-2020年期間的稅。
不少網友都感到疑惑,他出道那么久,也在國內發展那么多年,為啥不從出道起開始查呢?
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回答記者提問時,有一條是這么說的↓↓↓
所以我猜想,或許是這之前他在中國境內停留時間沒有超過183天,所以沒法按照國內的法律來查。
當然,也有可能是,2018年因為范冰冰翻車,很多藝人都跟風補過稅了。
五、有沒有洗錢?
關于吳簽偷漏稅的答記者問,和之前的明星不太一樣,甚至,“吳亦凡偷稅手法曝光”還登上了熱搜。
哪里不一樣呢?
對比一下就知道了:
薇婭偷逃稅款6.43億,被追繳并處罰款13.41億,只有兩倍;
鄧倫偷逃及少繳稅款6165.14億,被追繳并處罰款1.06億,不到兩倍;
吳亦凡偷逃及少繳稅款1.79億,被追繳并處罰款共6億,三倍多。
當時薇婭從重處罰的一項是“隱匿收入”,這部分被處以4倍罰款,
吳簽也有“隱匿收入”,但卻“情節更加惡劣”,因此被處以5倍罰款,就是最高處罰。
答記者問中還特意指出,他的偷稅手法是利用了外籍身份,與其他案件相比更加隱蔽,“嚴重危害到我國稅收主權”。
說得很嚴重但也很謹慎,這方面我不是專家,只能提醒大家注意細節,至于是不是洗錢,自己細品吧。
最后的最后……
凡凡的粉絲也不必太傷心,其實,有一點,凡凡還是很幸運的——
他躲過了疫情啊,永遠不會紅碼!
在里面千萬要記得打疫苗啊,不然出來以后忽然接觸到病毒沒有足夠的免疫能力可咋辦……
#頭條創作挑戰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