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蘭,被資本“算計”了?
高凈值人士要充分認識到境內和境外法律適用的不同規定,還要知悉信托可能存在的風險,合理進行信托規劃,實現利益最大化。
“從小到大,家里人對張蘭的評價有兩點:膽子大,主意正。”俏江南創始人張蘭在自傳中回憶小時候,“說干就干”是她的個性。
張蘭今年65歲,仍堅韌要強。對她來說,守業相比創業更難。大起大落的人生經歷、爽朗大笑的女強人形象為人熟知,在直播中“能屈能伸”帶貨,吸睛也吸金。
但她最近又惹上**煩,直播“帶火”的“麻六記”酸辣粉被《中國食品安全報》“3·15”特別報道組點名批評含有20余種添加劑,又被爆出海外欠債9.8億元及境外家族信托被擊穿。對于后者,她回應稱是“被資本算計”,“正在上訴,并且已經準備了充分的證據”。
那么,張蘭境外家族信托為何會被擊穿?此事件對高凈值人士尤其是企業家代際傳承家族財富有何啟示?境內家族信托的安全性如何?專業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指出,境內家族信托同樣存在被擊穿的可能,但被擊穿的可能性遠低于境外家族信托。
張蘭回應“正在上訴”
創業者和資本之間相愛相***的故事輪番上演。張蘭與歐洲私募股權公司CVC Capital Partners(下稱“CVC”)恩怨持續8年,近期被爆境外家族信托被擊穿及拖欠CVC基金1.42億美元(約合人民幣9.8億元)及其利息,再度將其推上風口浪尖。
對此,張蘭回應稱,是“被資本算計”了。
創業企業謀求上市,引入資本是雪中送炭還是飲鴆止渴?張蘭在其自傳《我的九條命》中反思道,“天真、輕信、缺少專業團隊的支持,是我作為企業創始人與外來資本博弈時,犯下的嚴重錯誤。這也是我付出血的代價之后,一定要與當下致力于走向國際市場的中國企業家分享的教訓?!?/p>
回憶過去,張蘭的人生經歷“折騰精彩”。兒時跟隨母親上山下鄉,結婚生子后選擇獨自出國,在加拿大攢下2萬美元,1991年回國創業,開設“阿蘭酒家”,之后將炒股賺來的錢創辦了“俏江南”,數十家店鋪遍布全國。為了將企業走向國際化,張蘭引入外部資本,并且推動上市計劃以吸納更多投資,試圖在A股和港股上市均以失敗告終。對賭協議失敗,張蘭不得不將俏江南拱手讓人。
2014年4月,CVC以2.5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6億元)收購俏江南82.7%的股權,剩余股權由張蘭持股13.8%、員工持股3.5%。而收購資金是CVC向6家外資銀行貸款的1.42億美元(約合人民幣9.8億元),抵押的便是俏江南100%股權。
對于CVC的做法,張蘭在自傳中稱其“空手套白狼”,CVC通過向媒體透露俏江南已被收購等方法,阻止其上市之路,之后張蘭失去所有股份、退出管理,俏江南經營狀況每況愈下。
CVC則表示,支付給俏江南的資金去向不明,并要求張蘭承擔部分還款責任。雙方開啟了漫長的訴訟歷程。2019年4月,張蘭在仲裁官司中敗訴,被判決支付CVC基金1.42億美元及其利息。
近日,張蘭欠債及境外家族信托被擊穿的消息傳開。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公布了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與張蘭的民事訴訟裁決書,判決張蘭及其公司名下所有的紐約西53街20號,39A公寓出售所得歸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所有。而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實際上是CVC為了收購俏江南成立的,判決書還透露張蘭在2019年與CVC的訴訟中敗訴,共欠對方1.42億美元及其利息。
2022年11月2日,新加坡高等法院做出一項判決,同意張蘭的債權人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提出的請求,向張蘭所設立的家族信托(該信托受益人為張蘭之子汪小菲及其后代)項下銀行賬戶任命接管人。同時,該判決明確了張蘭所設立的家族信托項下資金的實際權利人為張蘭本人,而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作為張蘭的債權人有權對該等資金進行追索。這意味著本來起著資產隔離作用的離岸信托被擊穿,張蘭的債權人CVC可以申請對這筆資金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這筆離岸家族信托的資產隔離功能失敗。
對此風波,張蘭近日回應稱“正在上訴”,準備的證據非常充足。不糾結過去,被人家算計了不丟人。即便這次自己官司敗訴,家族信托的錢沒了也無所謂。
資產隔離為何“失靈”
在這場創業者與資本方的***中,有業內人士向本報記者直言,“資本本性逐利且理性,創業者愿賭服輸,應該遵循契約精神”。而就張蘭境外家族信托被擊穿事件來看,雜糅著債務***,境外家族信托卻失去風險隔離功能,讓此事備受關注。
“關鍵在于張蘭沒有把家族信托的錢和個人財產做一個很好的區分。”金茂凱德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環太平洋律師協會第30屆會長李志強律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分析,在英美法系中,境外家族信托分為可撤銷信托(revocable trust)和不可撤銷信托(irrevocable trust)。通常只有不可撤銷信托才具有資產隔離功能。所謂不可撤銷信托,是指委托人不可撤銷地將信托財產的所有權轉讓給信托,并由受托人為了受益人的利益,對信托財產進行管理的一項法律安排。
“信托是委托人將財產登記在受托人名下,并指定第三人作為受益人。如果將財產轉移給受托人之后,委托人還保留控制權,那說明委托人還是信托財產的所有者,并需要為信托財產納稅。但是如果委托人放棄了控制權,這時委托人與信托財產之間才相當于設置了防火墻。”李志強進一步向記者解釋,從實際情況來看,張蘭并沒有放棄對信托財產的控制權,因此法律上不能承認這道防火墻,即信托財產也需要清償張蘭的個人債務。
“張蘭離岸家族信托并未被直接判決無效或可撤銷,但信托下持股公司的銀行賬戶被指定了接管人,因此出現張蘭離岸家族信托被‘擊穿’的說法?!蔽宓V信托家族辦公室劉可律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核心原因包括:第一,設立時點在債務***已經發生以后,可能存在非法避債的目的;第二,銀行賬戶的登記表格中受益所有權人仍然是張蘭,且張蘭多次、大額靈活支取賬戶資金作為己用,導致法院認定銀行賬戶還在其實際控制下;第三,受托人在信托管理中完全缺位,對于信托資產分配給非信托受益人也不進行限制或提出異議。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熊文律師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委托人對于境外信托財產的支配權利(支取、分配)是要放棄的。特別是判例法國家,信托的受托人對信托底層的資產有真正的控制權。一旦出現委托人對信托底層的資產享“實際的控制權”,信托的受托人完全是執行委托人的決定。受托人對信托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并不享有真正的控制權,法院會認定信托底層的資產的實際權利人并未發生轉移,信托資產仍然是委托人的責任資產,進而無法實現風險隔離的功能。
“究其原因,張蘭對信托財產高度控制,被法院認為張蘭設立該家族信托的目的在于規避債權人對其名下財產的執行或索賠,不是真正的信托,而真正的信托財產不受委托人、受益人的操縱?!鄙虾視媽W院數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馬長峰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正常情況下,信托財產不會因為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債務、婚姻等變動而被用來償債。但2022年11月新加坡高等法院判決,同意張蘭的債權人提出的向其家族信托項下銀行賬戶任命接管人的申請,意味著家族信托被擊穿。如果被法院認定為虛假信托,則信托財產就可被追索。
“一項家族信托如果設立得當,是可以非常好地起到資產隔離的作用。如前所述,一旦境外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將其財產所有權轉移到家族信托基金名下,信托財產就不再屬于委托人所有,從而避免了債權人對信托財產的主張和攻擊,實現了風險隔離?!崩钪緩娞嵝训?。但是,家族信托并非資產保護的絕對工具,如果有足夠證據證明設立家族信托的目的是為了逃避債務或法律責任,法院可以判定該信托無效,債權人進而有權對該信托財產主張債權。作為一項資產保護的工具,如果有意向設立家族信托,建議一定要聘請有經驗的律師或資產規劃師,充分了解信托的設立原理和規則要求,從而確保信托合法、有效地發揮資產保護的作用。
境內信托不易被穿透
家族信托盛行于離岸市場。2013年被稱為“中國家族信托元年”,信托公司開始探索嘗試。截至2022年末,國內家族信托的存續業務規模接近5000億元。
根據三分類新規,信托業務主要劃分為資產管理信托、資產服務信托、公益/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以家庭財富的保護、傳承和管理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財產規劃、風險隔離、資產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業等定制化事務管理和金融服務。規定初始設立時,財產金額或價值不低于1000萬元。受益人應當為委托人或者其親屬,以及慈善信托或者慈善組織,但委托人不得為唯一受益人。單純以追求信托財產保值增值為主要信托目的,具有專戶理財性質和資產管理屬性的信托業務不屬于家族信托。
相比境外家族信托,境內家族信托是否也存在被擊穿的風險?
“境內家族信托同樣存在被擊穿的可能,一旦法院認定委托人對信托財產的控制權等同于普通銀行賬戶,就可能強制委托人將信托財產轉移到本人名下,并用于償債?!瘪R長峰指出,但境內家族信托被擊穿的可能性遠低于境外,相關法律缺少對于虛假信托和虛幻信托等法律規定。
劉可律師也告訴記者,“境內家族信托一般要求信托目的合法,如果是以避債為目的的信托,也是可以被債權人申請撤銷的;雖然境內還缺少家族信托相關判決,但如果委托人對于信托資金的支取權力過大,可能也會被認定為信托財產為其個人實際能夠控制的財產,導致隔離功能減弱?!?/p>
“與離岸信托(又稱境外信托)相比,境內信托對于委托人的保護力度會更大?!崩钪緩娤蛴浾叻治觯鶕?001年頒布并實施的《信托法》第二條規定,受托人是以自己的名義,依據委托人的意愿,為了受益人利益和特定信托目的,對信托財產進行管理和處分。也就是說,在境內的信托關系中,受托人必須聽從委托人意愿。所以在境內信托中,盡管是受托人聽從委托人意愿,他們仍是合法的信托關系,不能因此否認信托的有效性,也就不容易被穿透。也就是說,與離岸信托相比,境內信托對于委托人的保護力度會更大。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情況下,境內家族信托財產仍然有被擊穿的可能?!崩钪緩娞嵝训?,《信托法》第十七條規定,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對信托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一)設立信托前債權人已對該信托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并依法行使該權利的;(二)受托人處理信托事務所產生債務,債權人要求清償該債務的;(三)信托財產本身應擔負的稅款;(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熊文表示,我國信托法已經對此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對信托財產的保護也很明確。相比于境外,信托文件不違反《民法典》關于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法律規定,以及不違反《信托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信托財產不可以強制執行。
“境內家族信托也存在被擊穿的風險,主要是存在躲避債務等問題?!辟Y管研究員袁吉偉也向《國際金融報》記者直言,境內家族信托剛剛發展起步,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還沒有得到司法確認。而境外家族信托的法律制度相比更完善,服務更加多元,家族信托功能和法律架構得到監管和司法認可。
國內信托機構正在轉型,發展境內家族信托方面有何思考?袁吉偉進一步告訴記者,家族信托是新三分類的重要子類,體現了監管部門對于這類業務的認可和鼓勵。一方面,要按照監管要求合規發展家族信托,分類新規對于家族信托有了更嚴格的要求,諸如具有專戶理財性質的信托不屬于家族信托,家族信托存在發展走樣的問題,還是要更加規范的發展家族信托。另一方面,理性看待家族信托,要從客戶角度出發,根據客戶整體需求,設計家族信托法律結構,真正滿足客戶需求,體現專業水平。
如何實現財富代際傳承
家族信托作為代際傳承工具,滿足高凈值客戶關于財富傳承、風險隔離、資產保護、資產配置、公益慈善等方面的需求。張蘭境外家族信托被擊穿事件,對高凈值人士尤其是企業家在設立家族信托方面有何啟發?
熊文認為,高凈值人士要充分認識到境內和境外法律適用的不同規定,還要知悉信托可能存在的風險,合理進行信托規劃,實現利益最大化。
袁吉偉向本報記者坦言,家族信托雖然具有很多優良的功能,但是這些功能的實現是有先決條件的,因此要實質重于形式。未來,在為客戶設計家族信托交易結構時,要特別注意對于債權人等相關者的考慮,才能達到家族信托的應有目的。
“家族信托目前仍是最佳財富傳承、風險隔離的工具,對于高凈值人士而言依然是最佳選擇,但一定要遵守信托相關法律,避免被認定對信托財產的控制行為?!瘪R長峰提出建議,一是做好風險管理是財富保值增值、傳承的前提,避免過度負債,但這需要專業服務;二是設立家族信托必須做到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堅決避免片面理解金融工具;三是要提升自身的金融素養。
“信托具有資產隔離的作用,如果使用不當,仍然有被擊穿的可能?!崩钪緩娬J為,設立家族信托之前,必須充分了解信托的基本原理和制度規則。信托之所以能達到資產隔離的作用,歸根結底在于委托人將資產的所有權和管理權讓渡出來。既想保留資產的所有權和管理權,又想達到信托的資產隔離作用,只會適得其反。
信托是高凈值人士常用的理財工具,為了保全家族信托,有以下幾點值得思考:首先,需要明確信托的目標,設立家族信托的目的到底是為了資產保護、遺產規劃還是財富傳承等,如果信托設立的時候,是為了逃避債務,那么這種信托不會得到承認。
其次,挑選可信賴、經驗豐富的受托人,明確自己擁有的哪些財產將被納入信托財產的范圍。
最后,充分了解信托文件中受托人的權利義務、信托財產的管理和分配方式,以及其他關于家族信托的制度安排。只有充分了解信托文件以及信托相關的法律規則,才能使一項家族信托很好地發揮其本身的作用。